政务服务部门(40)
类型 | 行政许可 | 事项编码 | 11653201010420228Q4000118003000 |
行使主体 | 和田市交通运输局 | 行使层级 | 县(市、区)级 |
设立依据1 | 法律法规名称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
依据文号 | (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 | ||
条款号 | 第十二条 | ||
条款内容 |
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一)从事一类、二类、三类客运班线经营或者包车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四类客运班线经营的,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在直辖市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向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省内包车客运实行分类管理的,对从事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对从事县内包车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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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机构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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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客运业户许可(开业、新增许可项目) | 和田市交通运输局 | |
2 | 道路旅客运输业户信息变更(基本信息变更、核减经营范围) | 和田市交通运输局 | |
3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补证 | 和田市交通运输局 | |
4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换证 | 和田市交通运输局 | |
5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 | 和田市交通运输局 | |
6 | 客运班线许可(新增、延续、变更) | 和田市交通运输局 | |
7 | 客运班线终止经营 | 和田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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