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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社会保险类事项)

发布日期: 2024-08-02 15:31:17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浏览次数: 字体【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急诊转院登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及转诊转院有关工作的通知》塔地医保字[2021]24号

3、申报材料:

急诊诊断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4、办理流程:

持医院急诊证明、本人身份证A4复印件1张到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即可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生育津贴支付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关于确定地区生育相关政策的通知》塔地医保函[2021]2号

3、申报材料:

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证、病历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A4复印件各1张、生育服务证A4复印件1张、出生医学证明、社会保障卡A4复印件1张,单位非零余额账户一份盖公章。

4、办理流程:

持所需材料在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及转诊转院有关工作的通知》塔地医保字[2021]24号。《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3号)全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新医保发[2022]39号)全文。

3、申报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3)、异地就医登记备案个人承诺书(非);(4)、长期居住证明(必)

4、办理流程:

持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A4复印件1张、长期在外居住的相关证件或证明,在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即可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是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及转诊转院有关工作的通知》塔地医保字[2021]24号。《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3号)全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新医保发[2022]39号)全文。

3、申报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3)、异地就医登记备案个人承诺书(非);(4)、单位外派证明

4、办理流程:

持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A4复印件1张、长期在外居住的相关证件或证明,在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即可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是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及转诊转院有关工作的通知》塔地医保字[2021]24号。《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3号)全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新医保发[2022]39号)全文。

3、申报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3)、异地就医登记备案个人承诺书(非);(4)、长期居住证明(必)

4、办理流程:

持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A4复印件1张、长期在外居住的相关证件或证明,在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即可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是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门诊费用报销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及转诊转院有关工作的通知》塔地医保字[2021]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3、申报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备注开户行信息)、医院收费票据原件、门急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

4、办理流程:

持所需材料在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办理收单。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住院费用报销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及转诊转院有关工作的通知》塔地医保字[2021]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3、申报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3)、住院费用总清单(4)、诊断证明(5)、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 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先填写个人承诺书(6)、急诊可要求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4、办理流程:

持所需材料在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办理收单。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单位参保登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申报材料:

(1)、辅助材料(单位银行账号、单位经办人员信息等);(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3)、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4、办理流程:

持所需材料在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办理收单。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是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职工参保登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申报材料: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办理流程:

持所需材料在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办理收单。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申报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A4复印件1张或社会保障卡A4复印件1张)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4、办理流程:

持所需材料在社区劳动保障站、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申报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3)、辅助材料(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提供必要的对应材料)

4、办理流程:

持所需资料在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即可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申报材料:

(1)、辅助材料(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材料);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办理流程:

持所需材料在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办理收单。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申报材料:

(1)、参保人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A4复印件一张  (2)、《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3)、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变更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参保人员变更银行账户信息,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A4复印件一张

4、办理流程:

持所需材料在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办理收单。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2、法律依据:

《医疗保险征缴条例》

3、申报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4、办理流程:持所需材料在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办理收单。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申报材料: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4、办理流程:持所需材料在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办理收单。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生育医疗费支付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关于确定地区生育相关政策的通知》塔地医保函[2021]2号

3、申报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3)、费用总清单;(4)、出院证或诊断证明。

4、办理流程:

持所需材料在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产前检查费支付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关于确定地区生育相关政策的通知》塔地医保函[2021]2号

3、申报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

4、办理流程:

持所需材料在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2、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社会保险法》

3、申报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4、办理流程:持所需材料在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45个工作日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2、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社会保险法》

3、申报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4、办理流程:持所需材料在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关于确定地区生育相关政策的通知》塔地医保函[2021]2号

3、申报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3)、费用清单;(4)、出院证或诊断证明。

4、办理流程:

持所需材料在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2、法律依据:

《医疗保险征缴条例》

3、申报材料: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4、办理流程:持所需材料在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办理收单。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2、法律依据: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

3、申报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3)、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4、办理流程:

持所需材料在政务服务中心B区13-15号窗口办理收单。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2、法律依据: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

3、申报材料:无

4、办理流程:定点医疗机构线上申请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2、法律依据: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

3、申报材料:无

4、办理流程: 定点医疗机构线上申请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2、法律依据: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医保规[2021]1号。

3、申报材料:

(1)、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2)、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材料;(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执业备案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4)、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申请表;(5)、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6)、《营业执照》(统一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法人证书》

4、办理流程:定点医疗机构线上申请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2、法律依据: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医保规[2021]1号。

3、申报材料:

(1)、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材料;(2)、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4)、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5)、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6)、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有效劳动合同;(7)、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其有效劳动合同;(8)、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4、办理流程:定点医疗机构线上申请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医保局

1、事项名称: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2、法律依据: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

3、申报材料:

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定点药店购药发票;有效身份证;医疗救助申请卡

4、办理流程:

持所需资料向户口所在地基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25个工作日

8、咨询电话:0992-8532369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原件、参保人户口簿主页和本人页原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 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

(1)、内地(大陆)居民,应提供参保人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2)、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3)、外籍人员,应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参保人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网(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补缴申报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1)、参保人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2)、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

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1)、单位经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2)、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的,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社会保险信息变更申请表》;(3)、变更单位名称、法人姓名、行业类别的,应提供职能部门核准变更的证照或文件原件;(4)、变更工程项目基础信息、工程总造价的,应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追加工程造价证明材料原件;(5)、工程延期的,应提供延期合同原件;(6)、变更项目用工的,应提供建筑工程人员备案导入模板电子版。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社会保险补退费申请表》。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1)、参保单位办理的,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亡人员及其供养亲属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复印件、单位经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办理的,应提供工亡人员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原件、供养亲属的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户口簿、亲属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之一);(4)、供养亲属填写的《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5)、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能通过数据共享核查到信息的免于提供;(6)、供养亲属是孤寡老人或孤儿的,应提供民政部门的证明原件;(7)、供养亲属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应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原件(包含领取待遇金额信息),能通过数据共享核查到信息的免于提供。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办理规范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1)、参保人办理的,应提供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参保单位办理的,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经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原件。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办理规范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1)、参保人办理的,应提供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参保单位办理的,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经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原件。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申请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

(1)、参保人办理的,应提供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参保单位办理的,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核定表原件(纸质和电子归档);

(4)、机关事业人员退休初始待遇核定材料原件(纸质和电子归档);

(5)、改革时人事工资信息认定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文书原件(纸质和电子归档);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文书原件(纸质和电子归档);

(7)、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应提供事业单位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审批文书原件(纸质和电子归档);

(8)、因病提前退休的,应提供因病劳动能力鉴定材料原件(纸质和电子归档);

(9)、符合其他政策退休的,应提供相关政策的审批文书原件(纸质和电子归档)。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1)、单位经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加盖单位公章的《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增加、减少申报表》;(3)、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在编人员的,应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入编证明材料原件(编制文件、岗位聘用文件、调动文件等材料之一,应包含编制类型、入编时间等信息);(4)、机关事业单位减少在编人员的,应提供参保人签字的《职业年金个人权益告知书》。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

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办理规范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1)、参保人办理的,应提供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参保单位办理的,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经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原件。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

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原件;(2)、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

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企业职工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办理规范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1)、参保人遗属办理的,应提供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遗属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原件;(2)、参保单位办理的,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申请人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应提供遗属填写的《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纸质和电子归档),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提供死亡证明材料原件;(4)、在职人员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提供《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原件(纸质和电子归档),能通过数据共享核查到信息的免于提供。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

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1)、参保人办理的,应提供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参保单位办理的,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退休审批文件原件;(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应提供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审批文书原件;(5)、因病提前退休的,应提供因病劳动能力鉴定材料原件。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1)、工伤职工办理的,应提供工伤职工的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参保单位办理的,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伤职工的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社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申请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

(1)、参保人办理的,应提供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参保单位办理的,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遗属办理的,应提供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遗属的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4)、申请维护遗属社会保障卡或其他银行账户信息的,应提供遗属的社会保障卡或其他银行卡原件,并根据情形提供以下材料:

00001注:d.1 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人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应提供遗属填写的《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纸质和电子归档),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提供死亡证明材料原件、能够确定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继承权的公证文书原件;

00002注:d.2 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应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纸质和电子归档)。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查询本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的,应提供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书面委托材料原件(纸质归档);

(1)、行政部门、司法机关依法查询有关人员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应提供经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介绍信或协查函原件(含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查询目的和法律依据、查询内容等)(纸质归档);

(2)、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与其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视情形提供以下材料; 

(3)、1 查询委托方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应提供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律师执业证书原件(纸质归档);

(4)、2 查询非委托方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应提供法院的调查取证函、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及申请人的律师执业证书原件(纸质归档)。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

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失业保险金申领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

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1)、参保单位办理的,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伤职工的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工亡职工遗属办理的,应提供工亡职工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遗属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

(4)、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第四个月起供养亲属生活有困难的,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

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告知单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1)、《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表》;(2)、参保人办理的,应提供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参保单位办理的,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4)、变更姓名的,应提供户口簿原件(适用于户口簿上记载曾用名的情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5)、变更身份证号码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6)、内地(大陆)居民取得港澳台身份或外国国籍需变更证件号码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能通过数据共享核查到信息的免于提供;(7)、变更参加工作时间的,应提供职能部门的认定材料原件。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职工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1)、参保人办理的,应提供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参保单位办理的,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死亡参保人遗属办理的,应提供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遗属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4)、参保人死亡的,申请人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应提供遗属填写的《社会保险经办 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原件,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提供死亡证明材料原件;(5)、个人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应提供本人填写的《职工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表》;(6)、丧失国籍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材料,能通过数据共享核查 到信息的免于提供;(7)、重复领取待遇的,应提供重复领取待遇证明材料原件,能通过数据共享核查到信息的免于提供;(9)、军人退出现役采取退休、退养方式安置的,应提供军队退休、退养审批文书原件。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

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职工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2、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规范(2023 版)》

3、申报材料:(1)、单位经办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原件;(2)、加盖单位公章的《社会保险补退费申请表》原件;(3)、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应提供补缴社会保险费审核文书原件;(4)、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应提供仲裁裁决文书原件;(5)、经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的,应提供法律文书原件;(6)、经审计部门审计的,应提供审计报告原件;(7)、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认定需补费的,应提供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原件;(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补费的,应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入编证明材料原件(编制文件、岗位聘用文件、调动文件等材料之一,应包含编制类型、入编时间等信息)。 

4、办理流程:

网上办:

1.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

现场办: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窗口办理。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7、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

8、咨询电话:0992-8530270、0992-8533851

9、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否


责任编辑:王亚楠 信息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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