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克拉玛依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决策部署,克拉玛依市科学技术局印发了《克拉玛依市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克科规〔2025〕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克拉玛依市加强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实施意见》(新克政发〔2025〕3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发展,优化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克拉玛依市科学技术局结合本地实际,印发该《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科技创新平台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抓手,《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规范市级创新平台管理,丰富了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申报类型,充分发挥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作用,强化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创新主体的活力,进一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局内征求意见。2025年5月,起草完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初稿)》,2025年5月14日,向局内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3条,根据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是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及政府意见。2025年5月16日,向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23家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共征集意见建议4项,采纳3项,未采纳的建议已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并完成修改,形成《管理办法(草案)》。
三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5月15日至5月26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对《管理办法(草案)》及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并将征集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是完成法制审查。2025年5月28日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并由律师出具规范性文件审核意见。
五是通过单位集体审议。2025年5月30日经市科技局党组研究审议通过,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
四、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和实施《管理办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申报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积极性,引导平台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研发体系、提升研发能力,逐步增强创新主体核心竞争力,全面助力克拉玛依市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创新能级跃升目标,更好支撑和引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7个章节、28条具体内容。明确政策实施主体、主体职责、备案条件及程序、支持措施、管理与评估等内容。
主要内容:一是明确科技创新平台的类型和定位,平台分为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三种类型,对平台的主管部门、管理部门、依托单位、平台的职责予以明确。二是对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备案条件、备案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三是明确资金补助方式,对于备案为市级的平台,每年根据科研活动组织效果,给予经费补助。补助分为事前补助和事后补助两种形式。
六、创新举措
《管理办法》明确了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类型和定位,完善了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在原有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基础上新增市级重点实验室,平台在在任务目标上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协同推进。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
市科技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组织协调,加强投入保障,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组织调度和跟踪指导,确保科技创新平台的全过程管理公平公正。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市科技局要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通过在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及政策解读、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同时,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平台的申报、备案、评估等工作,保障政策的可行性和公平性。
八、常见问题
1. 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补助金额是多少?
答:按照申报备案的平台类型不同,重点实验室不超过20万元,研发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不超过10万元。
2. 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依托单位是什么?
答: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行业内有代表性的企事业等单位。
研发中心主要依托研发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跃度高、科技创新实力强、具备承担一定科研任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新型研发机构主要依托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且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及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
九、解读主体及联系方式
解读主体:克拉玛依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科
联系方式:0990—6231723
在线咨询渠道:klmykjjfzk@163.com
线下咨询窗口: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0号市机关1号楼9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