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68号)要求和自治区住建厅工作安排,现决定全市维修资金系统切换为自治区“智慧住房”业务管理系统,为确保该业务系统切换上线工作顺利进行,需暂停办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业务范围及时间安排
(一)暂停业务范围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退款、过户、项目申报、支用业务。
(二)时间安排
自2025年7月23日00:00至7月27日24:00停办业务,共计5天。7月28日00:00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二、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办事群众、企业结合自身需求,合理安排好办理业务时间。
(二)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拨打咨询电话:0990—6233620。
对于因业务暂停办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并恳请您的谅解和支持。我们将尽快完成系统切换上线工作,以便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提供服务。
特此公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