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653201599195528D4002014007028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面向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指属于本级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在规定期限内应当办结的审批事项。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通办范围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和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53201599195528D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办理时限

到现场办事次数 2 网上办理深度 II级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
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 10:10:00至14:00:00 下午 14:30:00至18:40:00 冬季 上午 10:10:00至14:00:00 下午 14:30:00至18:40:00(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和田市 北京工业园区 玉河西社区 杭州大道78号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楼 和田市人社局P190-P193号窗口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座机:0903-2512522 监督投诉方式 0903-2511017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财务支付
审批结果样本

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设定依据

  • 设定依据1

    • 法律法规名称: 《工伤保险条例》
    • 依据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 条款号: 第三十九条 (二) 第十一条
    • 条款内容: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 展开
  • 设定依据2

    • 法律法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依据文号:
    • 条款号: 第三十八条 (八)
    • 条款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 设定依据3

    • 法律法规名称: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 依据文号: (人社部发〔2012〕11号)
    • 条款号: 第七十条
    • 条款内容: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十条: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三)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五)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六)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七)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展开

办理流程

  • 网上办理流程
  •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线上办理渠道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对材料完整性及受理条件符合性进行审核; 3.审核:经办人员对政策符合性进行审核,符合政策的核定抚恤金; 4.办结: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结并反馈结果。

    查看办理流程图
序号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结果 审批标准
1 受理 4个工作日 田庆梅 受理/不受理 对申请人提供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2 审核 3个工作日 田庆梅 通过/不通过 对政策符合性进行审核,符合政策的,审核通过并核定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金额;不符合政策的,审核不通过。
3 办结 3个工作日 田庆梅 办结/不办结 审核通过的予以办结,审核不通过的退回业务,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反馈办事结果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受理标准 空白表格 示例表格 更多内容
    1
    委托人(经办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社会保障卡:人社部门核发 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核发
    2
    供养亲属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领取待遇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发 材料真实完整
    3
    孤寡或孤儿证明材料
    纸质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4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5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户口簿、亲属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等)
    纸质 政府部门核发 民政部门
    6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社会保障卡:人社部门核发 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核发
    7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受理条件

    •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
    • 受理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亡人员参保单位或其供养亲属: a)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b) 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c) 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d) 子女未满18周岁的; e) 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f) 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g) 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收费标准

    暂无收费标准

    常见问题

    • 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哪些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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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肉********

      无评价内容

      2023-10-24 12:54:29
    • 肉********

      无评价内容

      2023-10-23 12:26:06
    • 麦*******

      无评价内容

      2022-12-12 13: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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