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程代办”服务的范围
全市各职能部门政务服务事项
二、“全程代办”服务办理程序
1. 窗口受理的事项认定属于“全程代办”服务范围的,经确认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全程代办窗口工作人员协调联络相关审批事项单位办理有关的手续。
2. “全程代办”事项一经确认,市行政服务中心全程代办窗口工作人员将负责审批事项全过程的联络、督导和协调工作,审批事项涉及到的各审批部门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办理本单位审批、审核职能,负责事项材料的准备及申报工作。
3. 事项办结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全程代办窗口工作人员将办理结果移交给办事企业或群众。
三、责任追究
对有以下行为的,市行政服务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报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1. 属“全程代办”服务范围的事项,未实行“全程代办”的;
2. “全程代办”过程中代办单位相互推诿、不积极配合,造成事项办理时限过长的;
3. 事项办理过程中,向办事企业、群众索要贿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