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自治区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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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批复自治区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21)1号),自治区财政已对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报的2021年度预算进行批复,批复金额为200.00万元。为进一步加大财政工作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监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将2021年度单位预算、部门预算及下属单位自治区政务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单位预算进行公开。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2月8日
附件:
【0670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资源综合服务中心】【D】单位预算公开报告编写.pdf
附件:
【067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单位预算公开报告编写.pdf
附件:
【06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部门预算公开报告编写.pdf